1.本品为外用消毒剂,不得口服。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。2.本品对金属有腐蚀作用,慎用。3.操作时戴手套,避免接触皮肤,如接触皮肤,应立即用清水冲洗。4.密封,避光,置于阴凉处保存。5.有效期12个月。
1.本品为外用消毒剂,不得口服。2.不得与碱性、有机物混用。3.反复使用时药液色泽明显变淡时应更换。4.本品具有一定腐蚀性,应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。5.避光,密封保存。6.有效期24个月。
1.本品为外用消毒剂,不得口服。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。2.本品对金属有腐蚀作用,并可能使物品褪色。3.操作时戴手套,避免接触皮肤。4.密封,避光,置于阴凉、通风处保存。5.有效期12个月。
1.本品为外用消毒剂,不得口服。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。2.本品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,勿溅入眼内。使用时请戴好防护用品。3.当本品脱碘时,应在乙醇挥发后,方可使用高频电刀。4.用后盖紧,防止挥发,密闭,置于阴凉处保存,对酒精过敏者勿用。5.易燃,远离火源。6.有效期24个月。
1.本品为外用消毒剂,不得口服。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。2.本品对皮肤有刺激作用,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。如不慎接触,立即用清水冲洗,必要时就医。3.本品对金属有腐蚀作用,慎用。4.置于阴凉处保存。5.有效期24个月。
1.本品为外用消毒剂,不得口服。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。2.避免接触有机物和拮抗药物。3.不能与肥皂等阴离子洗涤剂同用,不能与碘和过氧化物同用。4.本品对金属制品有腐蚀作用,慎用。5.密封、置于阴凉、干燥处保存。6.有效期24个月。
1.本品为外用消毒剂,不得口服。2.强化戊二醛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,配置使用时应注意防护,戴防护手套和眼镜,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,如不慎接触,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并就医。在通风良好处使用,使用容器应加盖。3.加入pH调节剂的消毒液可以连续使用7天。4.污染的器械应先用清水冲净沥干,然后放入浸泡,新手术器械应事先除去油污及保护膜,干净后再放入浸泡,浸泡后须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再使用。5.对醛过敏者禁用。6.密封,置于阴凉、通风处保存。7.有效期24个月。
1.本品为外用消毒剂,不得口服。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。2.避免与拮抗药物同用。3.本品对粘膜有刺激性,禁用于创面粘膜消毒,碘过敏者慎用。4.避光、密封、防潮,置于阴凉、干燥处保存。5.有效期24个月。
2007-2010 页面版权所有 武汉市雪环医用消毒品(医疗器械科技)有限公司 中企动力提供技术支持 电子地图 后台管理